2023呼和浩特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公告(第二批次),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
呼和浩特市2023年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(第二批次)公告
为吸引储备更多优秀人才扎根青城,在全力推进“强首府”工程中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,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学历、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我市城市基层治理队伍中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引进计划
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134名,下沉到新城区、回民区、玉泉区、赛罕区和土左旗金川区域城市基层治理岗位工作。
二、引进条件
(一)引进人才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法律,政治坚定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.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。品行端正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遵纪守法,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。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身体健康,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。
4.年满18周岁,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7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,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。
5.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优先,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6日(含)。
(二)引进人才资格条件
1.取得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哈尔滨工业大学、复旦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南京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西安交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学位;
2.取得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(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);
3.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,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。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(不含报名开始日)。
三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
(一)2024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(二)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)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。
(三)公务员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)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。
(四)参与我市其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被确定为拟引进对象人员。
(五)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(六)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、学术不端或存在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。
(七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,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。
(八)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。
(九)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(聘)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。
(十)现役军人。
(十一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四、引进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网站: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hhpta.org.cn)。
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27日9:00—12月6日17:00。
为避免网络拥堵,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,避免审核不通过后,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。
2.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,签署《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》,否则不接受报名。按要求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,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(jpg格式):
(1)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(大小为20KB以下)。
(2)本人居民身份证(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)。
(3)本人取得的大学及以上毕业证、学位证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)、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;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,需上传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,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。
报名人员登录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)获取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)、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,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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